今天一早做了一件好事,心情很愉快~
早上搭公車上班時,發現靠窗的鄰座縫裡有前乘客遺留下來的一袋「垃圾」
仔細一看,裡頭裝的好像是麵包欸~但有又個銀色方型的東西
哎喲,是手機耶!
天吶~怎麼會有人把手機丟在紅白相間的那種塑膠袋裡,
而且還跟二個麵包放在一起?!
(不過,我也曾在郵局看到有人把十萬元用紙袋包起來後就放在買衣服的那種手提塑膠袋裡,不知情的話,真的一點都難以引人注目~)
怎麼辦?!該把這袋東西交給司機嗎?
(會不會被司機給暗槓下來?)
還是交給客運公司?
(這樣要跑到總站去,好遠哦~)
那,打給失主好了...
(可是手機在車上啊!)
那,隨便打給通訊錄的一個人,請對方通知失主
(但隨便要挑誰好?而且這樣會去動手機裡的資料,感覺不太妥~)
哎呀,好麻煩~還是當作視而不見好了!
(可是,我下車後被別的乘客看到撿走,會不會就被占為己有了?)
一路上在腦海裡就這樣的自問自答
可是一想到失主那種遺失重要物品的焦急心情就覺得不忍
到下車前一刻,我決定把它拎下車再說!
走在進公司的路上,突然手機響了
失主發現手機不見打來了
一接聽就聽到她驚喜的口吻:小姐,是妳撿到了我的手機嗎?
(啊~不然咧!-->這當然是心裡的OS )
妳現在在哪裡,我過去找妳拿,可以嗎?
『當然可以啊!』報上了公司地址以及我的連絡電話後,剩的就是等待....
塑膠帶裡裝麵包和手機,
看起來像是歐吉桑才會做的事,沒想到....心裡有點暗自竊笑著
我的電話一響確認失主在樓下就即刻衝下去,
夭壽冷的天氣,她不是說她到了嗎?站了好一會兒...
都是這棟大樓只開闢信義路上的門
所以她從中山南路下車,走到仁愛路又不得其門而入
繞了大半圈又走回到信義路口才看到我也焦急地正在尋找她
終於把失物交到她的手上了,
看著她滿心失而復得歡喜的笑顏,不由得也被感染了那份雀躍的心情
不過當她拿出「謝禮」時,嚇得我差點要驚慌而逃
被她拉住衣袖的我連忙說:我不過是舉手之勞,不必這樣啦!
她硬是將謝禮朝我推:這是公司辦活動的贈品,小小東西而已,妳就收下吧。
拉拉扯扯了一會兒,盛情難卻之下,我收下它,可是這實在有違我本衷....
但還是謝謝她的小禮物。
圖:1G的隨身碟,雖然好友睥睨的說「只不過是不到100元的東西」,但我認為心意無限啊!
PS.覺得:收下禮後,我都不覺得我是做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