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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知道地球村賣課程的計算方式竟是以”6個月”為1期
縱使當初推薦你買的優惠是18個月的課程
但他們的售課的方式就是以”6個月 X 3期



會用這種方式計期的原因是攸關學費的計算方式,我個人認為十分離譜:
第一期6個月的金額,我問過後換算下來約占總學費的6成左右
第二期6個月占總學費的近2.5成
第三期6個月就是剩下的
這中間的落差...還真是不太""哦!!

收據上所寫的:實際開課日後第六日起,但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的百分之五十。
你以為是18個月的三分之一嗎?
NONONO....是第1期的6個月未逾三分之一,才能退哦!!



倘使你以為你才上”4個月”欲準備轉讓或退費
對不起~4個月已經超過課程(第1期的6個月) 的一半,不能退囉!
你僅能退第二個單位和第3個單位的學費,相加起來約4成而已,
占總學費的一半....都不到

若你希望合法轉讓,是自第2期和第3期的還有價值的期限
個人案例是14個月,第1期的6個月已逾三分之一,不得轉讓或退費
僅剩的2、3期是12個月,必先扣除三分之一的課程,等於只剩8個月
然後.....再補萬元的差價(不如直接買新課程還比較划算!)


當你開始反應不對勁的時候,並據以力爭當初購買課程時,這些計價方式都未被告知時
櫃台小姐會很得意的跟你說:
當初你簽的同意書,在同意書上都有寫得很清楚!!

很好!!真的很厲害~
當初他們要我簽那張被折成跟卡片幾乎一樣大小的所謂的「同意書」時,
告訴我的是:在這裡簽名,領取正式的上課證。
我以為只是確認是學生本人領取的簽名存根而已
現在才恍然大悟....

那正是讓自己陷入死局那該死的「同意書」

這所有過程裡,櫃台小姐他們只急於成交一筆訂單,
並未善盡告知的義務,還有這些相關條文的訊息
還說這樣課程的退費方式是符合補教業規定的
所以,這樣說來:變成學生在無理取鬧...

很好很好!!
要是知道那是同意書,我也不會輕率簽名
結果現在被這種「契約」給綁得進退不得
又氣又惱,卻只能怪自己,誰教眼睛沒有睜大點....

以後遇到要簽名這種事時,絕對要把書面資料給看清楚
不懂的也要一條一條叫對方解釋清楚
不然.....只能啞巴只黃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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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ecc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